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
眉 山 市 人 事 局
眉 山 市 公 安 局
关于调整2008年下半年考录人民警察部分职位
设置的公告
按照省委政法委、省人事厅、省公安厅《关于2008年下半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知》的统一安排,眉山市招收考录人民警察工作从11月10日起开始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。由于综合管理(1)报名的生源数量较少,为了确保眉山市公安机关招考职位均能足额招录,经眉山市委政法委、眉山市人事局、眉山市公安局研究,并报请四川省委政法委、四川省人事厅、四川省公安厅批准,眉山市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招考职位作部分调整,现公告如下:
一、综合管理(1)男生(职位编码:8200101)原设定招录110名,现调减为50名,调整后各县(市、区)公安局(分局)录用名额为: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、二大队下属中队3名,东坡8名,仁寿20名,彭山5名,洪雅8名,丹棱3名,青神3名。
二、综合管理(2)男生(职位编码:8200102)原设定招录110名,现增加为170名,增加后各县(市、区)公安局(分局)录用名额为: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、二大队下属中队11名,东坡26名,仁寿72名,彭山15名,洪雅28名,丹棱9名,青神9名。
三、调整后的其他职位招录名额、报考条件不变。
本公告由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员会、眉山市人事局、眉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。
中共眉山市委政法委 眉山市人事局
眉山市公安局
2008年11月17日